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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教师首获全市“咸宁好人”荣誉称号

时间:2023年05月12日 点击: 来源部门:党委宣传部 编辑:李明 打印本页

为深化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市委文明办组织各县(市、区)委文明办、市直各单位广泛推荐2023年第一期“咸宁好人”候选人。经严格把关、认真评审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5月9日,市委文明委发布决定,授予丁明明等12人获评“咸宁好人”荣誉称号。我校教师、语委办主任熊丹上榜。

近年来,熊丹组建的“咸职推普小分队”,赴通山厦铺镇、慈口乡、楠林村,通城马港镇、望湖村、金山村,咸安马桥镇,恩施,浙江永康、福建福州等3个省份12个乡村开展三下乡暑期实践、普通话乡村行活动,通过乡村走访调研,根据地方特点,将语言技能与受众对象的需求相结合,实施“推普+”计划,分层进行培训。她创新口部操训练开展乡村推普,开展“推普+”乡村服务行动宣讲、培训5300余次,利用“童讲普通话”组织留守儿童语言培训,挖掘乡村红色资源开展红色文化宣讲,组织书籍、文具公益捐赠累计3万余元。她带领团队获得2019年全省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优秀团队、2021年共青团中央“全国三下乡社会实践优秀实践团队”等荣誉,其个人也先后获评全国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优秀个人、湖北省学雷锋优秀文艺志愿者,咸宁市“三八红旗手”等荣誉称号。

后排左二为熊丹老师

熊丹表示,下一步,“咸职推普小分队”将继续通过推普诵读活动,倡导读书求知、读书明事理、读书成风,努力形成人人读书、人人学习的良好氛围,唱响校园共沐书香,强国复兴有我的主旋律。同时,她也将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,珍惜荣誉、再接再厉,继续发挥榜样示范作用,激励引导咸宁市民学习好人,争当好人。

作者:李明

图片:熊丹提供

审核:华先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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