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由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公布,我校被评为市级“园林式单位”。这是我校继荣获“湖北省城市园林式单位”之后,在校园绿化工作上获得的又一项殊荣。
“园林式单位”是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面向全市开展的一项评选活动,我校于2021年11月上旬完成申报工作,2021年12月3日迎接市城管执法委园林式校园创建专家组现场考核,专家组对我校的园林景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认可。
目前,校园里林径环绕,绿树成荫,碧水清泉,动静相宜,为师生营造了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。此次成功创建市级“园林式单位”,将有效推动我校绿化工作、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开展。
作者/高鹏
编审/孔维雅